竹林路口現(xiàn)數(shù)個深坑 周圍無任何警示標志
????昨晚(11月3日),筆者夜行經過南徐大道竹林路口,看見幾人在議論著什么,近前一看,原來路邊出現(xiàn)了幾個深坑,雖然不在馬路中央,但周圍的車流量比較大,居民們擔心存在安全隱患。
????筆者看到,深坑位于南徐大道與竹林路交匯處竹林路東側,緊挨慢車道。我數(shù)了一下,短短約150米長距離整齊排列有十個長2米1米寬土坑,最深一個約1米多,周圍無遮無蓋無任何警示標志,加上無路燈,黑漆漆一邊,無法看清有無坑洞。
????在場居民表示,這些深坑都是施工隊白天挖的,“挖好后晚上咋不做警示或圍擋呢,安全意識太淡漠了”鶴林村邱先生說?!笆┕つ阕钇鸫a設立一個警示標記,不然這么黑的天,誰也不會注意到這個坑的,萬一摔出什么事情,責任誰來承擔啊?!边^路的行人也指責這家施工單位這樣處理現(xiàn)場,非常不負責任。
????我國《民法通則》第一百二十五條明確規(guī)定:在公共場所、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、修繕安裝地下設施等,沒有設置明顯標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,施工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。居民表示,這么多大深坑雖然沒有聽說有意外發(fā)生,但大家還是擔心存在安全隱患,希望能早點把這里恢復原樣。(市民記者 顧華琪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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