漫評:在線“被工作”需要現(xiàn)實“被關注”
全國政協(xié)委員、全國總工會辦公廳主任呂國泉提交一份《關于保障勞動者離線休息權的提案》引發(fā)關注。據最新消息,目前該提案已立案。呂國泉認為,在線“被工作”了,就應該給予適當補助。以透支身體健康的方式獲得必要的生存條件,對企業(yè)和勞動者來說都是不可持續(xù)的。
這是一個新問題。互聯(lián)網發(fā)展對用工制度提出了新的挑戰(zhàn),而離線休息權是數(shù)字時代在勞動關系領域出現(xiàn)的一個比較新的權益。勞動者擁有正常的休息權是常識,離線休息權被廣泛關注則表現(xiàn)出社會文明程度的進步。但同時也反映出在勞動關系上勞動者處于弱勢地位,休息權難以得到良好維護。
隨著時代的發(fā)展,工作并不局限于在車間和辦公室了,網上工作也是一種工作形態(tài),或者說是某些行業(yè)的重要的工作方式,比如從事外貿工作的,主要就是在網上開展工作。網上工作又不受時間地點的限制,那么問題來了,一些人在休息時間遇到了工作怎么辦?不做吧,責任所在,你又不得不完成。接手吧,一干可能就是半天,嚴重占用了自己的休息時間。在這種情況下,支付當事人的報酬就成了必然。
其實,法律對此已經有規(guī)定了。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》對這種情況有明確的規(guī)定,“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,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”“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,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”“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,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”。同時規(guī)定,對用人單位“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”,“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、經濟補償,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”。
在線“被工作”需要被關注。一些特殊的行業(yè)應該關注勞動者在線“被工作”的情況,當然還可以考慮合理安排當事人補休,從而讓勞動者的休息權得到保障。同時,有些工作可能任務本身并不重,但就是時間不確定,這就要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進行充分協(xié)商來確定報酬了,比如可以像工廠算計件工資那樣,以完成事情來定報酬,而不是以時間論。什么意思呢,就是一項工作,用人單位只以完成工作量付酬,而不限定勞動者是在單位還是在家完成,是工作時間還是非工作時間完成,相當于包干性質,這樣雙方都會樂意的??傊?,只有讓隱性加班獲得顯性補償,勞動者才能身心愉快地投入到工作中去。(文/金勝 圖/謝志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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